12.
五月八號
方永富並沒有因為玉璟的上告有進一步退讓的意思,反倒是利用週遭的朋友和孩子來打擊她,這讓她疲於去反抗和抵制,這兩天她的意識顯得消沉了許多。長期抗戰的耐力消磨了她對男人的基本尊重和信任。這也道出了一句:「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」的心態。
「阿萍,在我逮到方永富跟張雅莉有婚外情之後,我曾經問過他:『我是哪裡令你不滿意?』妳知道他是怎麼回答我的嗎?他說:『別人只吃一碗飯,我要吃三碗飯。』難道男人都是這副德行嗎?」
「貪心嘛!還不簡單。」
「可是很多男人都是這樣。」
「也有很多女人是這樣呀,羅敏文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?我覺得會不知足的人就是會,不會的人就是不會;知恥的人就不會輕易去侵犯別人,不知恥的人永遠都在算計別人來壯大自己。
當然這沒有標準可言,男人女人不都是在尋找屬於自己最終的soulmate?當它是過程就好。再說這個社會給男人太多的空間,而給女人太少的自由,這是一種失衡的現象。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。重點是從新看待男女之間的對待態度,人與人之間缺乏信任與尊重,自然問題就會產生。不要管他了,面對自己未來的生活伴侶,不要喪失掉尊重與信任就好。死了一個方永富,全天下的男人又都活過來了,不是嗎?對自己要有信心!」
「這個年代好男人真少。」
「好女人也不多呀。多少婚姻只是一種妥協和抗衡,哪來的真愛可言?自我離婚以後我告訴我自己:寧缺勿濫!其實我也是會害怕再受傷害,只是比起以前小心謹慎多了。」
「翊安說:難道就不能自己一個人生活嗎?我覺得她好有遠見。」
「是呀,如果妳把自己回到三十,四十年前,不也是一個人過得快快樂樂的?」
「對呀,還是孩子最天真自然。想到跟孩子們一起生活,最令我開心。」
「當然啦,咱們也不要逃避愛情,有機會還是可以接受談談戀愛的滋味呀,只要真心,不要欺騙人家的感情就好。」
「我們哪有資格騙人,不要被騙就不錯了。」
「再看吧,不過我不要當尼姑,人生多無趣。」
「緣分吧!」
「啊,玉璟,說到緣分,我突發奇想,我想我們來撮合美瑞和陳偉忠好不好?」
「啊???這怎麼成?冥婚哦?」
「有何不可?」
「這要聯絡雙方的家長才可以,一來美瑞父母不可能再談這件事,二來陳偉忠也不知道住哪裡,怎麼辦冥婚呀?」
「我是想呀,他們不是在辦婚禮中雙雙出狀況嗎?與其讓他們仇恨下去,不如完成他們未完成的夢想,不也是一件美事嗎?還有甘先生可以做他們的主婚人,我們充當媒人婆。ㄟ,這樣也挺熱鬧的,不好嗎?」
「好像也不錯哦。這幾天下來我其實能感受到美瑞蠻孤獨寂寞的,一種落寞的惆悵,也令我好心疼。」
「對吧,妳也能感受到這樣的感覺?就跟活著的人的氣息其實是一樣的,她也需要被愛呀!我倒是感受到陳偉忠那股強壯有勁的男人味,其實陳偉忠很man的。當他將最後那段話說完時他已經正常健康了許多呢!」
「我也能感受到美瑞那股仇視、嗔怒的氣息也消了,我再度感受到她以前溫和柔順的模樣。甘先生也不追究些什麼,他們真的心地都好善良。」
「所以我想我們自己辦就好,不一定要雙方家長同意才能做呀!反正知道這件事的人,也只有我們兩個,再追究過去歷史的創傷,只會引來周遭人更多的怨懟和仇恨,那又何必再惹塵埃呢?」
「妳這樣說也是對啦,不過要怎麼辦?在哪裡辦?」
「我想我們要先找到陳偉忠自殺的地方--南方澳。」
「南方澳?」
「嗯,所以我們得去一趟花蓮,還有南方澳的海邊。我想到時候陳偉忠一定會帶我們過去的。」
「那是要先去一趟花蓮,等事情結束後再辦婚禮?」
「YA!」
「好吧,我已經知道美瑞在獅頭山,甘先生在金山,再找出南方澳的地點,那就不難了。」
「所以呀,不是不能辦,這個以後交給我就好了。」
「好神奇哦,這樣也能撮合姻緣?!」
「當然可以呀,活著的人也需要愛,需要婚姻的幸福美滿,陰靈界也是一樣呀!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靈魂,活人是有肉體的靈魂,死人是沒有肉體的靈魂,但不表示沒肉體就沒有靈魂,不是嗎?」
「難怪靈異事件會這麼多。」
「其實那不可怕,可怕的還是人心的貪婪、嫉妒和爭奪與仇恨。」
「這倒是實話。那我們還是有得忙。」
「走一步是一步,順著路走下去才會好玩,總要創造一些新鮮的事物嘛!要不然老是聊一些八卦,也挺無趣的。」
「那妳可不可以觀觀看羅敏文日後會怎樣?」
「哦,對了,還有三件事還沒做完。」
「三件事?做什麼三件事?」
「他們三個要各送羅敏文一樣禮物!」
「什麼禮物?」
「凶器!」
「啊?凶器?妳是說????」
「送凶器的意思是要告知羅敏文說他們回來找她了。」
「哦,這個好,他們是該對她提出一些警告,給她一點教訓。」
「美瑞說要送她一個枕頭!」
「枕頭?那天我們離開旅館時,Michael(阿萍的兒子)帶了一個白色枕頭回來,難道就是…….?」
「說也奇怪,基本上我是不可能允許孩子拿任何旅館的東西。那天早上他抱著枕頭回來,我本想叫他放回去,可是話到嘴邊卻說不出來,想想就算了。我也沒想到原來是美瑞在提示我們,哈哈,把凶器帶回來。」
「枕頭要怎麼送過去?還是用寄的?」
「美瑞說在白色枕頭上方貼一張喜字,中間用一張紅紙寫上張美瑞三個字,然後拿一張大紅的紙把枕頭包起來,送到她家去。」
「那陳偉忠呢?」
「我們去買一份結婚證書,附上一枚白金戒指寄去給她。」
「白金戒指?男生戴的?」
「對,我知道長得什麼樣子,我們去市區的騎樓的地攤,找個類似的假白金戒指就好。」
「對啦,便宜的就好。那甘先生呢?」
「注射針筒差不多
「什麼樣的注射液?」
「現在我也不知道,我們到藥局去問了再說。當下也許會知道是什麼樣的注射液。」
「那我們現在就到街上去買這些東西回來,準備好就寄寄出去。」
「走吧,該做的就趕緊辦一辦。」
兩個女人匆匆的拿了皮包,上街買東西去了。
一路上她們仍舊吱吱喳喳著……
「阿萍,林律師打電話來說方永富有掛電話給她,要她將上訴的離婚條件暫時擺一邊,他要林律師代為傳達他的意思給我,問我說如果他不在家,我可不可以回去幫他看小孩的功課,他還說萱郁在發燒問我該怎麼辦?」
「他在玩什麼把戲?什麼節骨眼了,還不知道面對問題,只會拿小孩做文章,孩子生病不會帶她去看醫生哦,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到,還當人家的爹,笑掉人家的大牙,王八旦,豬八戒!」
「我告訴林律師說:請妳傳達我開出來的條件就好,妳不是方永富的傳聲筒,家務事是他自己要去處理的,不是我徐玉璟應該做的。氣死我了,避重就輕,就是不願意面對問題。之前他遞了兩次離婚協議書給我,在耍人呀?!」
「他是不願意付錢啦,他還是很堅持自己的做法,以為妳不可能告他,也許他還認為林律師是妳叫一個朋友假造律師來嚇唬他的。」
「所以他認為一切都還在他的掌控之中,尤其他可以拿孩子生病的事來引我回去。這一次我不再心軟了,讓他去帶孩子看看,他這十幾年來從沒有認真的對待過小孩。他越是這樣做,我看出他的心有多麼的惡劣,好反感!」
「他為了自保什麼把戲使不出來?他若有心,今天就不會落入這樣的局面,繼續看吧,他不會就這樣而已,後面還有一堆把戲沒玩完,看透一點也好!」
「哎,越想越心寒!本來我還會看在他是孩子的父親的顏面上,認為他應該不會這麼的惡質,沒想到每一次的咄咄逼人,讓我不得不接受這樣的事實,妳說我怎能不心寒呢?」
「別想太多,人與人之間撕破臉時本來就是很難看的,說他是衣冠禽獸一點也不為過。忍著點,會過去的,不要一直回頭看,還是往前看吧,等等我請妳吃板條,吃飽一點才有力氣罵人。」
玉璟垂著頭走著,誰會想到自認為可以託付一生的男人,竟是如此的無情無義。
天氣炎熱了起來,可是玉璟的心,卻在冰凍的嚴寒裡。
「阿萍,剛剛我跟萱郁通電話,她說有一個姐姐等一下要來家裡幫她們做功課。我問她什麼姐姐?她說是爸爸學校的一個大姐姐叫張婉君姐姐。阿萍妳看方永富是不是把女人帶回家裡來了?我問她到家裡來幫妳們看功課有多久了,她說上個月左右開始就來了,還說一個星期會來個兩三天,多半是晚上來,有時下午也會來。我問萱郁這個姐姐大概幾歲,她說她不知道,只知道是成大的學生,她說是方永富的一個表親。」
「一表三千里,誰知道?孩子哪搞得懂什麼表不表的,這對小一、小四的孩子還太難懂了。」
「阿萍妳看看這個張婉君會不會是方永富背後那個隱形人?」
「不是,這個是新鮮貨。張婉君不是很清楚妳們的家庭狀況,不過不排除她跟他有一腿。方永富很擅用哀兵之計來搏取女人的同情,很多女人是很容易因為有了親密關係之後,產生那種母愛的光輝,所以她願意幫忙看孩子的功課,我想這一點也不難理解。更何況方永富平時性慾這麼強的男人,在妳離家將近半年的時間內,可以完全沒有性行為嗎?鬼才相信!」
「是呀,我怎麼沒想到這一點?我記得方永富有一次很生氣的罵我,說我用「性」在抵制他。阿萍,我跟他一個月做七八次的愛,他還會說出這種話來,妳說他可惡不可惡?」
「妳吃一碗飯,他要吃三碗,不是?是妳對不起他呀,那是妳的錯,因為妳餵不飽他,所以他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外面覓食。他認為錯不在他,是妳對不起他,男人都是這樣嘍,好聽又不會跳針。我看妳也該檢討檢討一下自己,不能全怪他。男人要偷吃什麼理由藉口會沒有?更何況妳離家這麼久了,帶個好女人回家幫忙顧家,顧小孩,妳哪有資格叫?懂了沒?他擺明是早有備胎在後面等著,才不怕妳離家呢!」
「這個王八旦叫他下十八層地獄去!算了算了,管他後面有幾個備胎,我跟他離離掉,還他一個自由,管他去找幾個女人輪流幫他顧家。」玉璟火得直跳腳。
「別氣了。他是屬於帝王思想的人,搞個三妻四妾的有什麼不可以,妳徐玉璟是正宮,他認為他已經很禮遇妳了,是妳不要這個地位,妳就別怪他另找一個替代品,搞不好他還認為妳沒度量沒福氣,他才懶得再理妳,這對他而言是很輕易的事。哎,碰到這種帝王思想的男人,妳就別指望他會多專情在妳身上,看開點吧,別氣了,只要妳能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那就放了他吧!能捨,妳才能自在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,不是嗎?這種男人我在商場上看多了,不值得妳跟他計較。」阿萍安慰著玉璟說。
「人面獸心!」玉璟無奈的吐出這麼一句話。
「這種男人是不懂得珍惜的人,不光是妳,碰上他的女人也一樣倒楣啦!他的E-mail上不也提到他把『性』當遊戲?所以他也是跟羅敏文一樣,只是把感情當遊戲和演戲在玩,他哪懂得用心,用真情呢?對待這種人,知道了就好閃人了,早一點脫離早好,免得吃虧的還是自己。這種人也不必留什麼情分給他了,他不值得妳為他生氣,反倒是妳因為了解了而離開,那才應該要慶幸自己呢!不是嗎?套一句羅敏文曾經跟我說過的一句話:『如果妳離婚,我會幫妳放鞭炮!』」
「說真的,我到後來我也不再怪罪這些女人,反倒是同情起她們來了,倒是方永富這個王八,總在欺騙這些年輕女孩的感情。」
「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,沒有對錯啦!反正一人出一樣,公平。每個人都在學習中成長,不成長的人經歷再多,也只是重蹈覆轍而已。所以會成長的人自然會脫離,不會成長的人,依舊是在同一個裡圈子打轉。這種事見仁見智,我們也無須評判是非對錯。
只看這樣下去,等方永富不再意氣風發的時候,他就知道什麼叫晚景悽涼了。讓老天去裁決他吧,反正他也是自作自受!」
「只是氣不過,他也未免太囂張了,婚還沒離,就把女人帶回家。」
「他有正當理由呀,隨他怎麼做。哪天孩子長大了,總會有明白的一天。夠了,談點別的吧!東西買齊了,咱們還要跑一趟花蓮,去散散心好了。」
「我看要等他這麼乾脆的簽字離婚,應該不太可能了。」
「靜觀其變,OK?不等他,日子還是要過下去,讓自己活得快樂一點比較實在。走,帶妳去買兩件夏天的衣服穿,把自己弄得漂亮一點,出遠門去。」
「也好,我還想去染頭髮。」
「建議妳染大紫色的。」
「不要,我要染青綠色的。」
「哇哩勒,男人千萬別讓女人抓狂呀!」
「我要讓上帝也瘋狂!」
「我的媽呀,乾脆讓我去跳河算了!……閻羅王,我來啦!」
阿萍看著路邊的水溝,一股腦兒跳了過去。
這時天空漸漸暗沉下來,一度滯悶之後,就是一場大雨,也許這就是物極必反的大自然法則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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